2026年5月22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首次将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管在华企业搬迁服务费用纳入离境退税适用范围。该政策标志着中国在优化外商投资软环境、提升高端商务服务国际竞争力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直接影响跨国公司亚太区域总部选址、在华机构设立及战略迁址决策,对专业服务、跨境物流、高端办公配套等产业链环节构成结构性影响。
2026年5月22日,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文件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华注册的外资企业聘用的持有有效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管,其因企业新设、区域总部迁移或业务重组而产生的合规搬迁服务支出——包括专业打包服务、跨境设备运输(含精密仪器清关与保险)、临时办公空间快速部署(含IT系统集成与多语种支持)——可凭发票及服务合同向指定退税代理机构申请离境退税。单次最高退税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度累计上限为40万元。政策适用对象须满足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6个月、搬迁服务实际发生于境内且由境内持牌服务机构提供等三项基本条件。
直接贸易企业(如外资贸易公司、跨境分销平台区域总部)通常需频繁调整在华运营主体或升级职能定位。该政策降低其高管团队本地化落地的隐性成本,尤其利好计划将亚太采购中心、订单履行中心或合规管理中心迁入中国的大型贸易集团。影响体现为:高管搬迁周期缩短约2–3周;初期人力协同成本下降12%–18%(据试点城市前期测算);但需同步强化对服务供应商资质及票据合规性的审核能力。
原料采购企业(如跨国矿业、农业或化工企业的在华采购办公室)依赖外籍采购总监统筹全球供应链寻源。其搬迁服务中高比例涉及样品设备运输、实验室仪器跨境调拨及多语言技术文档本地化部署。政策覆盖此类专项服务后,企业可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搬迁支出转化为可退增值税,直接改善现金流周转效率;但需注意:样品设备若属临时进口未转为固定资产,则仍受限于现行海关暂时进出境监管规则,退税申报须与海关备案信息严格一致。
加工制造企业(特别是汽车、医疗器械、半导体封装等高附加值制造业的在华工厂)常因产线升级或区域整合,需外籍技术高管驻厂督导设备调试与工艺转移。其搬迁服务中“临时办公空间部署”常包含洁净车间配套IT系统、多语种MES操作界面本地化及数据跨境传输合规配置。政策实施后,该类定制化服务费用可退税,有助于缓解企业因技术密集型岗位本地化带来的短期资金压力;但服务内容是否符合“与高管履职直接相关”的认定标准,需以税务机关后续操作指引为准。
供应链服务企业(包括国际搬家公司、跨境物流服务商、高端商务办公解决方案提供商)是本政策最直接的服务供给方。政策扩大了其高毛利服务品类的税负转嫁能力,有望推动行业加速分化:具备境内持牌资质、多语种服务能力及税务合规交付记录的企业将获得优先推荐资格;而依赖境外主体签约、票据不全或服务链条不闭环的中小服务商面临客户筛选压力。当前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头部服务商已启动与税务代理机构的系统直连改造,以支持实时退税凭证生成。
企业须核查所选搬迁服务商是否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地方商务部门认定的“涉外商务服务备案企业”资质;服务合同须单独列明外籍高管姓名、职务、服务起止时间及费用明细,避免与一般员工搬迁混同计价。
财务、HR、行政及法务部门需在高管入职流程中嵌入退税前置评估节点,确保居留许可有效期、服务发生时间、发票开具主体三者逻辑闭合;建议指定专人对接海关与税务系统数据接口,防范因信息不同步导致退税失败。
政策授权各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操作细则。截至2026年5月底,上海、广东、江苏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临时办公空间部署”细化为含6个月内租赁+基础IT部署+双语支持三要素;北京则强调需提供外籍高管履职必要性说明。企业应按注册地优先适配属地要求。
部分企业倾向将搬迁服务整体外包予第三方综合服务商。Analysis shows:此类模式虽提升执行效率,但易导致服务拆分不清(如将高管个人行李运输与设备运输混同),增加税务认定风险。更适合理解为:核心服务模块(如设备跨境运输、IT系统部署)宜由专业持牌机构直接提供并开票,辅助性服务(如本地生活安置)可另行约定。
Observably,本次政策并非简单扩大退税目录,而是将“人员流动服务”这一长期被忽略的商务成本显性化、可量化、可返还。其深层逻辑在于:中国正从吸引资本转向吸引“高黏性专业人才流”,而外籍高管的物理位移,本质是知识资产、管理范式与决策权的在地化迁移。从行业角度看,该政策与近期RCEP服务贸易承诺升级、自贸区跨境数据流动试点形成政策共振,共同指向一个趋势——高端商务服务的制度型开放正在从“准入”阶段进入“准营”深水区。但需注意:政策红利释放节奏受制于基层税务征管能力、跨部门数据共享水平及服务标准化程度,短期难以替代营商环境整体性改善。
外籍高管企业搬迁服务纳入离境退税,是中国构建“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的关键落子之一。它不改变外资准入门槛,却切实降低了跨国企业在华深度运营的决策摩擦系数。理性来看,该政策的长期价值不在于单笔退税金额,而在于向全球企业传递一个信号:中国正系统性地将“人”的流动成本纳入制度优化范畴。下一步,市场更应关注政策在二三线城市的落地穿透力,以及与个税优惠、社保衔接等配套机制的协同效能。
政策原文依据:商务部官网2026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商服贸发〔2026〕18号);配套解读见财政部税政司《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口径问答(2026年版)》。待持续观察内容:各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进度、首批退税案例实操反馈、税务稽查口径对“履职直接相关性”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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