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首次将‘外籍高管在华企业整体搬迁服务’列为可享受离境退税的旅行服务类目。该政策直接关联跨境商务服务、国际人才流动与服务贸易出口领域,对提供全流程商务搬迁、外籍人员安置及海关备案辅导的服务商,以及依托此类服务开展跨境业务的产业链主体具有实质性影响。
2026年5月19日,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文件明确,将‘外籍高管在华企业整体搬迁服务’纳入离境退税适用的旅行服务类目。该类服务指为外籍高管及其所属企业在华整体迁移所提供的专业化、集成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迁移、家庭成员居留与子女就学安排、个人物品清关与运输、在华税务与社保衔接、海关备案与资质变更辅导等。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进入实施准备阶段,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公开。
此类企业直接提供外籍高管搬迁全流程服务,是政策明确覆盖的受益主体。影响主要体现在:服务收入可适用离境退税机制,降低外籍客户实际采购成本;增强中国服务商在国际竞标中的价格竞争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与合规能力建设需求上升。
为跨国企业驻华高管提供落地支持的人力资源机构,其业务常嵌套于整体搬迁链条中。政策间接提升该类服务的附加值认可度,可能带动外籍人员短期居留、税务申报、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的打包出口需求;但需注意,仅‘与整体搬迁强绑定’的服务环节才可能纳入退税范围,单点人力服务不自动适用。
涉及外籍高管个人物品、办公设备、家庭用品等跨境运输与清关的企业,其服务若作为‘企业整体搬迁服务’组成部分并由同一主体统筹交付,有望被纳入退税认定范畴。影响体现为:对服务合同结构、单据归集、海关申报口径提出更高协同要求;单纯货代或报关行若未深度参与搬迁项目管理,难以独立享受政策红利。
为外籍高管及企业迁移提供公司注册、牌照变更、劳动关系转换、数据出境合规等支持的机构,其服务若被整合进经认证的搬迁服务包,可能获得间接政策关联性。当前影响更多体现为:客户对‘可退税服务包’内合规模块的需求显性化;机构需更清晰界定自身服务与退税适用边界的对应关系。
当前政策仅明确类目名称,尚未界定‘外籍高管企业整体搬迁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边界、合同要件、发票开具规范及退税申报路径。企业应持续跟踪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后续发布的操作指引或试点通知。
并非所有涉外搬迁相关服务均自动纳入退税范围。企业需审慎评估现有服务产品是否符合‘整体性、集成性、由同一主体主导交付’等潜在认定前提;避免将常规人事代理、零散报关等业务简单归类为新政适用项。
若拟申请退税,服务合同、服务确认单、跨境支付凭证、海关备案材料等需形成闭环证据链。建议现阶段启动内部服务流程审计,识别关键节点单据缺失风险,尤其关注外籍客户付款主体、服务发生地、服务成果交付形式等易引发税务认定争议的要素。
该类服务通常需商务、税务、海关、外事等多条线协同。企业宜提前建立内部合规响应小组,或与具备多资质的服务平台建立合作机制,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联合核查或资质备案要求。
Observably, this policy is best understood not as an immediate revenue driver, but as a structural signal: it formalizes the recognition of high-value, integrated cross-border business services as exportable intangible assets under China’s service trade framework. Analysis shows that its primary function at this stage is regulatory scaffolding — laying groundwork for standardized service definitions, traceable delivery records, and inter-departmental data alignment. From an industry perspective, the move reflects a broader shift toward treating ‘mobility-enabling services’ (e.g., talent relocation, corporate setup, compliance navigation) as tradable service exports, rather than mere domestic support functions. It is currently more a policy orientation than an operational mechanism; actual refund volume and eligibility clarity remain pending further implementation rules.
结语:该政策标志着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支持体系向高附加值、场景化、集成化商务服务延伸迈出制度性一步。其现实意义不在于即期退税规模,而在于确立了‘外籍高管企业搬迁服务’作为可识别、可计量、可出口的服务品类地位。当前更适合理解为一项面向服务出口能力升级的制度铺垫,相关主体宜以审慎务实态度跟进细则,避免过早预设业务转化节奏。
信息来源说明:主要依据商务部等9部门于2026年5月1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文件原文未公开操作细则、适用条件清单及试点安排,相关内容有待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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